討論摘要-p21
在葛印卡老師開示,並由譚丹老師進一步闡釋後,我發現自己如果想要針對「法」發表意見,會陷入嚴重的困境。現在我只想要問:什麼時候會生起這問題?什麼時候你會提出這問題:「什麼是『法』?」這本身是一個大問題,因為除非提出這個問題,否則你可能永遠不明白「法」。
在生存和延續後代的需求得到滿足之後,才會有這問題。在你達到某種程度的成功或是終於失敗之後,才會問道:「這是怎麼一回事?為什麼我會是……這存在是怎麼一回事?」等等。在這些問題生起後,你開始試圖找出答案。
但是每一次你試圖找出答案時,你抄了捷徑。這捷徑是去相信其他人的話。你問你的父母,或是你家庭、宗族、教派的精神導師---這是最容易的途徑---然後你相信自己已如葛印卡老師說的,是如法的人。
就像有許多人相信他們是如法的,同樣地也有許多人是不如法的。
現在,在所謂的如法的這一群說「我們相信這個和這種福音或經文」的又分為兩種人。一種人會說他們是在閱讀或理解後才明白的,另一種人則因為這是導師或教派領袖這樣說的而相信。
但是在所謂的不如法的人中,又分為三種人。第一種人說:「我不相信諸如轉世、神或經文記載的任何事情」;第二種人說:「我不知道」;第三種人說:「我不想要知道」。現在,那些不想要知道的人,你無法幫助他們,但是那些不知道的人,至少他們可以試著去知道。但是一個說「我不相信」的人,是可以自由去學習或開始思考的。
問題是那些說「我們知道,而且我們相信」的人,他們需要學習去掉許多事情,這會產生一個大問題。
現在,當你開始提出這個問題:「為什麼我會在這裡?我生命中的目標是什麼?」等等時,這本身是生命的根本問題,會引發對於「法」的疑問。
那些落入陷阱去相信或跟從某個固定的宗派或教派的人,不能提昇他們的意識層次。我們都會不自覺地做許多事情,憑直覺做許多事情,就像動物做的許多事情。但是一旦你覺察到自己的行動和感覺,只有這個時候你才能明白經文或教派所說的是什麼。
現在這就是為什麼內觀或禪修很重要的理由:你能覺察到自己了,你不需要去相信其他人的話,但是你必須知道你的感覺是什麼,你想要的是什麼,你要達成的是什麼。如果你知道這些,你自然會明白人生的基本原則和良好行為的規範。你不需要教導,也不需要強制執法的機構。
如同譚丹老師所說,阿育王發現為了執法,必須讓人民了解這些事情,而不須以懲處來強制執行。不幸的是,在我們的教育體制下,人民沒學會提出問題。他們就學時,只會接收資訊,然後要學會記住,再使用資訊。沒時間深思,也沒時間熟慮。所以才會有「我們知道」的人,而沒有還不能體悟人或是還沒有覺察的人
Mr R.S. Kumat,
I.A.S.
國稅局局長
拉賈斯坦省Rajast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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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說者到目前為止,已經談到什麼是真理,什麼是內觀,什麼是「法」,要如何去過如法的生活。這些問題並不是第一次在印度討論。每個人有不同的觀點,因為品味、喜好互異,但是我們都必須抵達相同的目的地,就像江河匯流於汪洋。這是我們的古代遺產,這遺產給了印度極大的寬容品德。今天我們看到這品德逐漸式微,是極為不幸的。因此這個研討會十分重要。
只要人不去努力認識自己,就無法進步或從惡道中解脫出來。我很高興我們聚在這裡一起學習內觀。
Mr Madan Mani Dixit
副院長Vice
Chancellor,尼泊爾皇家學院Royal
Nepal Academ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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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個印象,也許是錯誤的印象,在談話中,似乎把宗教貶為有宗派意識的。也許我有這樣的印象是錯誤的,但是我希望藉這個場合,首先為這些宗教說一些話,接著要呼籲今日我們所需要的正確宗教。
宗教被稱做---不論在這裡或在其他場合---是有宗派意識的。我想我們必須承認宗教的多樣性,各宗教之間有真實的差異存在。但是這不同於稱宗教為有宗派意識的。有宗派意識意味著我們把自己的宗教看成是唯一的真理所在,我們排斥其他的宗教,我們對他們不敞開胸懷。
我想要呼籲大家敞開胸懷。宗教是有差異性和多樣性的。我承認他們實際在某個程度上是有宗派意識的。所有的主要宗教都提到天下一家,上帝要所有的人類成為一個大家庭。因此他們不想讓這樣的信息只傳達給特定族群的人。宗教必須摒除宗派意識,雖然他們可能認為他們的教派才是真理的道路,那條適於全人類的正確道路。
我想,強調宗派意識是很危險的,因為可能會引發對宗教的冷漠態度。依我之見,我們不能對宗教冷漠,我們必須獻身宗教。
這是聯合國的「寬容年」,因此我想這是我們重新調整態度面對其他宗教的一年。到目前為止我已經參加過一些不同信仰之間的會議,試圖促進宗教間的對話。1994年,我很高興參加了在巴塞隆納舉行討論這個主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會議,達賴喇嘛也參加了。所有宗教的代表並列於席,討論一件我們有共識的挑戰性工作:回到我們的根源,促進世界和平而非爭戰。我們都同意,大家為了人類的美好前景,能夠動員相當多的物質和精神資源。這項宣言應該廣加宣傳並支持,以便能夠提交給聯合國。我們應該認可其他宗教仍有許多真理,我們仍然能夠從他們那裡獲得很多。我想,這是我想傳遞的信息,在現今世界裡當虔誠的宗教人,在印度這個擁有各種宗教傳統的國家裡當虔誠的宗教人,是要與各教派互動的。封閉的態度,並不是真正的虔誠。
Father Aelred Pereira 神父
Mumb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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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的「法」教導我們在歧異中團結。使用內在領悟,心的訓練和馴服等方法是必要的。內觀可以在這方面幫助我們。
Mr Vidyaadhar
Gokhale
Journalist, Mumbai 新聞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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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聽別人談論他們的內觀經驗。不管我聽到內觀的什麼,對我都十分有激勵作用。
貪污腐化和幫派組織在今日社會尋常可見。為了使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好,每個人必須檢視自己,改進自己。「法」教導我們成為好公民。
另一件我想提的事情是,婦女在我們社會中所成就的好事情。她們站在提振道德的最前線,現在如果她們愈來愈投入內觀,我們國家的前景將是光明的。
Mr. G. R. Khairnar
Mumb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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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兩個部份要求進一步說明,我會試圖回答。
Mr H.E. Dhagat寫道,「我不知把你的意思聽對了沒,喬達摩說要在感官的範疇內去瞭解佛法,感官範疇以外就沒有東西了?在較高層次上的人類生命,永遠要努力去超越感官範疇,難道這不是真的嗎?如果這樣,請說明喬達摩話語中明顯的矛盾。也許我可能聽錯了,在這種情形下,請闡述喬達摩所說的話。」
我分配到的時間很短,因此現在只能稍加說明。佛陀說「法」是不受限的。「法」是深不可測的。我提到存在有兩個領域:世俗的領域與超世俗的領域。整個世俗的領域具有無常的特性,就跟五蘊的領域(也就是所有的心物現象)一樣。六大(地、火、水、風、空和識)和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和六塵)也一樣,全都具有無常的特性。這就是世俗的領域。任何無常的事物,都具有這樣的固有特性,生起、消逝、毀壞、滅去,這個特性導致痛苦。
現在,當我們來到超世俗的領域,這是處於心物的世俗領域以外。這在本質上是恆常的,並具有不生起、不毀壞、永恆、不滅的固有特性。這個特性導致極樂。佛陀曾經跨越這兩個領域:他不但體驗了從惡道到無色界(from niraya loka
to arupa-brahma loka)的世俗領域,也體驗了超世俗領域。他覺得在這兩個領域(也就是世俗領域和超世俗領域)以外,別無其他。認識到這點,他提到這兩個領域各自受其本質所支配,不論是恆常的,或是無常的。因此在這個定義之下,「法」是涵括一切的。這就是為什麼他說appamano dhammo,也就是「法」是不受限的。以上是對Mr Dhagat的問題所做的回答。
另外,Tiwary教授對於「dharma」這個字的定義提出了一些觀點。我們發現在三藏註疏atthakathas(這是Tipitaka的註解)中,寫了許多次:Dhareti ti dhammo存有的就是法(被維繫住的就是法)。
回到在印歐時期,梵文中的「法」就是拉丁文的「firm」。英文的「堅固firm」則來自拉丁文的「firmamen」。因此「法dharma」和「堅固firm」都具有相同的特質:穩定、恆常、不變。
另一個觀點是關於用「自然法則」來描述「dharma」這個字。我覺得標籤是不重要的。內容才是重要的。佛陀所宣說的各種法則,例如:不論生起的是什麼,必然也具有消逝的本質;萬物是無常的。他宣說了許多類似的法則。他還說:「我是法的具體實踐者(dhammakayo),這些全是法,我是這一切的蘊聚,你只要在這一切之中見到我,你就見到了法。」他所提出的只是這些普遍通用的法則。他只是要我們在他身上看到這點。
以我們對「法」的親身體悟,從內觀的基本原理,我們發現佛陀所宣說的自然法則是真實的。我們只能以最廣義的名詞稱之為「法」,這樣才說得通。就是要依據這些「法」,我們才能夠擁有快樂而滿足的生活。
Mr S.N. Tandon
譚丹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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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我能夠提出兩、三個有趣的觀點。第一點是,宗教與「法」之間是否有所衝突。在強調「法」的同時,我們是在說宗教變得不重要嗎?在此我不探討這個觀點,但是我回想到本世紀(二十世紀)早期的一位蘇菲聖者。他談到一般的唯心論時,說過真理是普遍通用的。有人問他:「為什麼信仰回教?」他說:「我需要交通工具來實現真理。宗教是實現真理的交通工具,不論你選的是回教的交通工具、或基督教的交通工具、或印度教的交通工具都沒什麼差別。最後,這個交通工具都會把你帶到相同的道路,也就是真理的道路。」我想這是一個非常精闢的看法,這讓我相信人要遵循「法」的同時,並不需要排斥宗教,我認為並沒有根本的衝突存在。
第二點是有關宗教寬容度的問題,前面已有人提過。十九世紀後期,有一位偉大的領袖叫做Swami Vivekananda。當有人問他有關宗教寬容度時,他說他完全不認可宗教寬容度。他說這是錯誤的用語,我們不應該鼓勵這類宗教寬容度的觀念,因為寬容意味著你是高高在上的,是你在容忍其他宗教。我想我會改用「宗教接納度」,唯有找到真理的人才會體悟到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樣的。同樣的,所有的江河都將匯集於汪洋。我想每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需要接納宗教是相同的。
第三點,我要強調,我們不應該太重視字眼和字義。畢竟,所有字眼的字義都是我們賦予的。一旦你瞭解了內涵,字眼就無關緊要了,因為字眼在我們實際運作時是沒有意義的。
最後一個問題,我要問的是:遵循「法」和我們在社會裡的任何作為會有多大程度的衝突!「法」和社會可以整合起來嗎?但這是下一個研討主題。事實上,葛印卡老師一開始就說過,除非在現代生活中實際應用正法,否則就沒有意義。
Mr N. Vaghul,
Chairman 董事長
Industrial Credit and Investment Corp.工業信用投資公司
Mumb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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